全体教师:
根据闽教师[2018]11号文件,2018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18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为3月21日—29日,欲申请认定的教师须满足在我院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我院教学时间满1年,与我院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请各位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照闽教师[2018]11号文件中附件2要求于指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工作(特别注意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能以专业大类申报,需精确到具体专业,建议按照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申报;另外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报认定的教师请按《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目录》(文件中附件1)顺序准备相关材料与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网上申报版本,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jpg),于4月4日前交于我处,逾期不予受理。另外欲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老师请于2018年3月30日下午5:30分前将名单报于我处,以便我处统计人数上报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
2、体检时间:2018年3月30日—4月8日,泉州指定体检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八零医院、泉州市中医院。
3、今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对象、提交的材料、认定主要程序等按闽教师[2018]11号文规定执行。请各位申报认定的教师详细阅读文件,顺利完成申报工作,如有疑问请于人事处咨询。
附件:1.闽教师〔2018〕11号-关于2018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体检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