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闽教师〔2017〕9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77号),在各设区市、职业院校申报基础上,经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产生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建议人选78名,名校长培养对象建议人选45名,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建议人选149名,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4-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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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24日